日前,靖远县工商局经过严格审核,核准注册了“靖远阳光蔬菜专业合作社”。此举不仅为农民进入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,而且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做了有益的尝试。
靖远县工商局针对该县农产品形成的专业特色,结合新出台的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,积极探索,不断创新,在配套登记法律法规未出台的情况下,根据农民意愿,本着先探索登记,后不断规范的原则,推行了一套新的登记方式。即在具备5个以上成员;注册资金一万元以上;成员共同制定章程;有与之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机构;具有必要的经营服务场所等手续后,均可经县局审核登记成为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”。
版权所有:靖远阳光蔬菜专业合作社 | 津ICP备17003424号-1 | 技术支持:千乡万才科技(中国)有限公司 |